湛江市医保异地就医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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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具备长驻(住)异地人员就医申请申请条件的个人,包括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无单位参保人、驻外工作(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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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局医保管理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社保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出具《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长驻外地人员),此项业务办理完结。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口头告知参保人需补充哪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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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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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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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湛江城乡居民医保已全面推开异地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经本市三甲医院或五县(市)人民医院转诊的参保人,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院的待遇标准结算。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转诊的参保人,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住院,其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回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增加10个百分点。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