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参保状态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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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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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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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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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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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累进制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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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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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10,000元(含):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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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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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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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超出医保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40万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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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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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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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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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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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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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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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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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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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报批,市外定点医院分别自负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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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甲类病种85%,乙类病种80%(最多认定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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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所有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均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度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