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赔付后,可以继续要求侵权人赔偿。保险赔付与侵权责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互相排斥。
学平险与侵权赔偿的关系
学平险,作为一种为学生设计的保险产品,主要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伤害和医疗风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学生可以通过学平险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学平险的赔付并不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意味着,即使学生已经通过学平险获得了赔偿,他们仍然有权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与实例分析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8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保险事故并已经获得保险金赔付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然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实例分析:在实际案例中,如小明在车祸后已获得学平险赔偿,但他仍然可以起诉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剩余损失。
总结
综上所述,学平险赔付后,学生或受益人仍然可以继续要求侵权人赔偿。这是基于保险赔付与侵权责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且法律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的这一权利。
学平险赔付与侵权赔偿关系表
情况描述 | 学平险赔付情况 | 是否可继续要求侵权人赔偿 | 法律依据或案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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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校内受伤 | 保险公司已赔付 | 可以,若学校有过失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以案释法》案例 |
未成年人骑车撞人 | 受害者保险已赔付 | 可以,向侵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索赔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案例 |
机动车交通事故 | 机动车保险已赔付 | 不足部分,可向侵权人索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
学校未尽安保义务 | 保险公司已赔付 | 可以,向学校索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案例大讲堂》案例 |
保险与侵权赔偿关系要点表
关键点 | 说明 | 法律依据或注意事项 |
---|---|---|
保险赔偿性质 | 保险赔偿是合同行为,非侵权责任 | 保险合同条款约束 |
侵权赔偿性质 | 侵权赔偿是法律责任,需基于侵权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
先后顺序 | 一般先向侵权人索赔,不足部分再由保险补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
不可重复获利 | 避免受害者因保险和侵权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 | 防止道德风险,需区分不同法律关系 |
学校责任 | 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