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的起报销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医保起报销标准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无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报销50%(签约家庭医生60%)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无起付标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
-
慢特病:起付标准500元(中医医疗机构400元),甲类病种报销70%
-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1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0%
-
-
未成年人及学生:在成年居民基础上提高5%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按同级医院60%报销,年度最高3万元
-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
1.2万元起,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0%,20-30万元部分报销65%,3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年度最高40万元
-
低保/特困人员: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无年度封顶线
-
二、职工医保起报销标准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4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6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0%
-
二级/三级医院:85%
-
-
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
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报销90%
-
-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按政策降低后最低为100元(2018年改革后)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80%
-
二级/三级:70%
-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标准调整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每年从第二次住院开始降低150元,退休人员降低200元
-
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报销比例通常高于普通门诊
-
生育报销 :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可获定额补助(一孩1800元、二孩2000元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