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5个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共有药品6365个,包括西药1698个、中成药1390个,中药饮片1655个,医院制剂1622个。
该目录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目录构成
- 凡例:对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 西药:共1698个,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 中成药:共1390个,包括中药丸剂、颗粒剂、胶囊剂等。
- 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共1622个,包括国家医保局谈判纳入的药品和竞价药品。
- 中药饮片:共1655个,包括传统的中药饮片和广东省增补的中药饮片。
- 医院制剂:共1622个,包括各医院根据临床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
二、药品分类与支付标准
1. 甲类药品与乙类药品
- 甲类药品: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的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乙类药品: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的乙类药品,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
2. 国家谈判药品支付标准
- 国家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新纳入目录的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其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
- 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保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
三、目录落地与药品供应保障
1. 目录落地
- 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将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鼓励优先配备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支持临床优先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 药品集中采购:及时将目录内药品按相关规定纳入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保障药品供应。
- 信息系统更新:尽快更新药品代码数据,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更新后的药品代码在定点(协议)医药机构信息系统中的使用。
2. 药品供应保障
- 新增药品挂网:通知相关药品企业完成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挂网工作,国家谈判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目录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 药品进院使用:落实医保目录药品进院使用工作,医保部门要大力支持新增药品进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以上措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的实施将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规范经办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