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参保政策、筹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以下是具体解读:
参保政策
- 放宽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让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常住地参保。超大城市要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 扩大共济范围: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共济地域也将进一步扩大。
筹资政策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20 元,达到每人每年 400 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70 元。
激励约束机制
- 连续参保激励:自 2025 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 1000 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 基金零报销激励:自 2025 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每年提高不低于 1000 元,具体标准由各省份制定。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两项奖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 20%。
- 断缴约束: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 3 个月,加上原有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 6 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医疗服务优化
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推动集采药品更多在基层落地,把集采红利更多释放给基层,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水平,改善参保人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