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黑龙江省陪产假最新规定如下:
- 基本陪产假 :
- 男职工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 难产和多胞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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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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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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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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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育儿假 :
-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 工资和职位保障 :
- 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不受影响,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和职级晋升。
- 其他规定 :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和男性职工的陪产权益,同时确保他们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的待遇不受影响。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法规和政策,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