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找到的信息,青海省对重度残疾人在医疗保障方面有特别的优惠政策。具体到海东市,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与低保对象相同的医疗救助政策。以下是相关的报销比例和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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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规定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0%给予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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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8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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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救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含自费部分)年度内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
重度残疾人可能还可以享受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保的待遇,即个人不需要缴费或者只需要缴纳一部分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如医院级别、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的服务等。因此,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报销情况请以当地社保局或医保部门提供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更加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