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年度的起止时间根据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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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职工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自然年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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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下一年度的医保费需在每年 9月1日至9月30日 前由单位统一缴纳。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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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城镇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同样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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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下一年度的医保费需在每年 9月1日至9月30日 前缴纳。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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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与普通高校学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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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下一年度的医保费需在每年 9月1日至9月30日 前缴纳。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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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节点 :医保报销通常在次年3月左右完成,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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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进展 :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计划实现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2026年覆盖全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各地最新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