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南阳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 申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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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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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期间需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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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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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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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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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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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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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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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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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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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需提供承诺书)。
- 申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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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次月起,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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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法定产假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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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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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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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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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应提交生育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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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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