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的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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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可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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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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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的报销比例不低于40%。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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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和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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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但需长期药物治疗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乡级医疗机构和村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
- 住院医疗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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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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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1500—7000元的部分报销50%,7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8%。
- 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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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标准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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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10万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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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