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封存和启封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环节,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解决医疗纠纷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图和步骤说明。
封存病历资料的程序
准备阶段
- 确定封存时机:发生医疗纠纷后,为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或灭失,应当及时封存相关病历。
- 明确封存范围: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实施阶段
- 通知医患双方: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患者或其近亲属,以及相关的医务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共同参与病历的封存。
- 双方共同在场封存: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并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 开列封存清单: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资料开列封存清单,详细列明封存的病历名称、数量等内容。
- 双方签字或盖章:医患双方应当在封存清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以确认封存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双方各执一份封存清单作为凭证。
启封病历资料的条件
医疗纠纷解决
当医疗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得到解决,并且双方已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时,医疗机构可以单方面启封病历资料。
患者未再提出解决要求
如果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后,未再向医疗机构提出解决医疗纠纷的要求,医疗机构也可以单方面启封病历资料。
其他情况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下启封病历资料都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在场,以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封存病历资料的注意事项
邀请第三方见证
为避免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缺乏封存全程监督造成的诸多问题,可以邀请第三方作为见证人参加封存。
病历资料的保管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如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三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或要求续封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法律依据
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必须遵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病历封存和启封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环节,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解决医疗纠纷至关重要。通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封存和启封,可以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