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
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将部分试管婴儿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覆盖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按乙类医疗项目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
一、政策核心内容
- 纳入项目范围:此次医保覆盖的1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主要为治疗性操作类项目(如取卵术、胚胎移植等),不包含促排卵药物、检查费等费用。
- 报销对象限制:仅限陕西省内参保状态正常的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跨省参保人员暂不支持联网结算,需咨询参保地政策;部分特殊家庭(如失独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可优先享受。
- 执行次数限制:部分核心项目(如取卵术)医保基金支付次数限3次/人。
二、报销具体标准
不同医保类型的报销差异可通过以下表格对比:
| 对比项 | 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 报销比例 | 自付10%后报销70% | 自付10%后报销60% |
| 覆盖项目数 | 13项 | 13项 |
| 单周期最高报销 | 二代试管约11000元 | 一代试管约5000元 |
三、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陕西省内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10家(含2家私立医院),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包括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等。其中,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等5家可开展第一至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其余机构仅提供人工授精或一代、二代试管婴儿服务。
陕西省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推动辅助生殖技术从“高成本医疗”向“基础医疗保障”转型,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