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院简易门诊管理的最新政策,结合相关规范及医院管理要求,2025年简易门诊管理暂行规定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定位与适用范围
- 服务对象
仅限已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患者,用于长期治疗定期取药或开具相关医学检验单、一般检查。
- 排除范围
不得接待初诊、病情不稳定、非患者本人、儿科及传染性疾病患者,亦不开展透析、器官移植等特殊治疗。
二、诊疗规范
- 处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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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需持有患者就诊病历或社保卡,仅能开具原病历注明的口服药品及已知剂量处方,不得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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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疾病连续取药超过3次需转诊至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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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处方时不得更改原剂量或药品,无库存药品不得替代。
- 药品与检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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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具静脉注射药品、麻醉类、精神类等特殊药品及中药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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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开具与慢性病相关的普通检验(如血常规、生化指标等),不得申请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
- 病历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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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需详细记录开药日期,病历中应包含检验/检查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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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收取1元挂号费,处方金额不得超过700元。
三、服务流程与责任
- 就诊流程
患者持病历或社保卡就诊,医师审核后开具处方或检查申请,患者取药后需在12号窗口退药。
- 结果告知
医师不负责解释检验/检查结果,需引导患者到专科就诊。
- 档案管理
医师需使用专用代码登录系统,确保处方信息安全。
四、其他要求
- 开放时间
通常与医院门诊同步开放,具体以医院公示为准。
- 违规处理
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科室通报批评,多次违规可能影响医师执业资格。
以上规定综合了河北省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践案例,旨在优化慢性病患者就医体验,同时保障医疗安全。具体执行中需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