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整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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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实际报销比例达 72.8% ,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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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实际报销比例达 69% 。
二、大病保险补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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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部分,由中国人寿乌海分公司报销 75%以上 (上限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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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部分,由人保财险乌海分公司报销 55%-75% (上限不封顶)。
三、其他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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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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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但报销比例通常低于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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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未明确说明,但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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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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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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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与职工医保一致,报销比例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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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最高可报销10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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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费用类型(如药品类别:A类全报、C类自负、B类80%)和医疗等级有所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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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交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办理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医保报销规则,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