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掖市,职工在家受伤住院后报销住院费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政策进行操作:
1. 报销条件
- 参保状态:需确保参保职工在报销期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并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 无第三方责任:根据张掖市医保政策,因意外伤害(如在家受伤)住院的费用,需确认无第三方责任,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 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结算:
- 市内就医:在张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异地就医:如需在市外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按照相关政策报销。
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
- 住院费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
- 住院费用清单。
- 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 患者本人银行卡。
- 急诊住院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个人承诺书(如有需要)。
- 特殊情况:如因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报销范围。
- 必备材料:
提交申请:
- 市内就医:出院时由医院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提交申请。
- 异地就医或事后报销:需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医保窗口,或通过单位统一办理。
3. 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 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
-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
- 市外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
- 市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
- 报销比例:
- 市内就医: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3%。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异地就医:
- 转诊至市外住院:报销比例为85%。
- 未按规定转诊直接住院: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 市内就医:
- 大病保险:
-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 0-1万元:报销50%。
- 1-2万元:报销55%。
- 2-5万元:报销60%。
- 5万元以上:报销65%。
-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 政策调整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住院费用结算以出院时间为准。
4. 办理地点与时间
- 办理地点: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2号或13号窗口。
-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0936-8866923。
5. 注意事项
- 备案手续: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否则报销比例会降低。
- 材料完整性: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不足导致报销延迟。
- 政策适用范围:政策调整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请以出院时间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报销,请拨打咨询电话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