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医保统筹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扣除个人账户余额后的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资金构成
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扣除个人账户余额后形成,额外收入包括财政补贴、社会捐助、银行利息及滞纳金等。
管理方式
该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主要用途
用于报销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医疗费用。
门诊统筹补充
部分统筹地区还设有门诊统筹,对门诊普通病种、规定病种及门诊手术病种按比例报销,进一步减轻职工门诊负担。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医保目录的急诊、抢救等费用可从统筹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