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鹤壁市医保政策,医保资金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资金使用原则
- 个人账户资金可共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注意:仅限个人账户有结余时使用,且被共济人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统筹基金不可共用
医保统筹基金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可直接支付他人医疗费用。若家人使用参保人员医保卡就医,需通过其他合规方式(如个人账户代缴)解决费用。
二、具体使用方式
- 绑定亲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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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便的老人、儿童可通过绑定亲情账户申领医保码,实现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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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医保码(刷脸终端/亲情账户)”和“社保卡+密码”两种结算方式。
- 个人账户代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民医保费,操作可通过“河南税务”小程序完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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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限制 :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医保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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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仅覆盖门诊、住院个人自费部分,门诊慢性病需符合当地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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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规定。
四、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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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部分公众误认为医保卡不可给家人使用,实际个人账户资金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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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可报销他人 :统筹基金仅限本人使用,他人医疗费用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