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新疆的陪产假天数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法定陪产假天数
- 基础陪产假
新疆明确将陪产假定为 15天 ,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情形,包括一孩、二孩及多孩。
- 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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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双方均为晚婚(男晚婚25天/女晚婚15天)或晚育(男晚育15天/女晚育15天),陪产假可增加 5天 (即男方15天+晚育/晚婚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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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陪产假可再增加 30天 。
二、其他相关说明
- 工资待遇
陪产假期间男方工资、奖金等福利照发,具体计算以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为标准。
- 地区差异
新疆不同城市(如乌鲁木齐、伊犁、吐鲁番)对陪产假的具体执行可能略有差异,但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为核心依据。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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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明确从请假或分娩当日开始计算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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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同样执行15天陪产假标准。
- 政策调整
2024年新疆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陪产假由之前的10-15天调整为 15天 ,并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综上,新疆陪产假的基本标准为 15天 ,特殊情形可延长至 20天 (含晚育/晚婚补贴),具体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