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缴费基数的2%
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具体金额因工资水平而异,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以下从政策依据、计算方式及实例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范围
南京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下限为4494元,上限为24042元(2025年标准)。低于下限按下限计算,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执行。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项目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大病医疗救助 0.8% 0.3%
二、实际缴费计算示例
不同工资水平下的缴费金额
月工资(元) 适用基数(元) 个人月缴费(2%) 4000 4494 89.88 8000 8000 160.00 25000 24042 480.84 特殊群体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全额缴纳(含基本医保及大病救助)。
- 退休人员达到缴费年限后免缴,但需按月缴纳大病救助费用(10元/月)。
三、缴费方式与权益
代扣代缴机制
费用由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并同步缴纳至医保账户,个人可通过“南京医保”公众号查询明细。个人账户划拨
缴费后,个人缴纳部分全额划入医保卡,单位缴费的30%按年龄分段划入(35岁以下3%,35-45岁3.4%,45岁以上4%)。
南京市职工医保制度通过多档基数和差异化比例实现保障覆盖,个人缴费与工资水平挂钩,确保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合理规划医保使用可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