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省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 缴费标准提升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贴640元,总待遇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4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首次超过个人缴费金额。
- 缴费时间调整
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后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缴费者需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否则待遇延迟3个月开始。
- 门诊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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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前检查等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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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起付线取消,退休人员年报销限额提高至4500元,在职人员保持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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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报销比例提高,退休人员达90%,在职人员达85%。
二、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标准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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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方式:每人每月32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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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每人每月480元。
- 缴费渠道与待遇
支持通过“鄂汇办”APP、银行及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可一次性缴至2025年6月。中断缴费需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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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6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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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未连续参保缴费者,每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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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与“两病门诊” :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75%、70%,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600元、400元。
以上政策旨在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同时优化门诊报销待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