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在广东省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门槛费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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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至5000元 :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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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0000元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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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报销比例95%
- 药品及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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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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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按70%比例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 个人自付比例
- 所有报销均需个人先行自付10%
- 连续参保优惠
- 连续参保每满5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备案
- 需在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异地安置证明、居住证等
三、示例计算
若某参保人员在广东某三级医院住院,总医疗费用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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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10%后剩余1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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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部分(2000元)按90%报销,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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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部分(5000元)按90%报销,即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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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3000元)按95%报销,即2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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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销金额为1800 + 4500 + 2850 = 9150元,个人实际支付15000 - 9150 = 5850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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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与急诊 :部分城市(如广州)需通过指定医院转诊或符合急诊条件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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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年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地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医保政策及广东省的报销规则,具体以实际就医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