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医保局办理
在黑龙江省,若需停缴医保,需由参保人亲自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渠道暂不支持主动停保操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停保条件与适用人群
主动停保情形
- 离职或断缴:单位停保后,个人需及时办理手续避免自动续缴。
- 参保状态异常:如重复参保(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同时缴纳)。
- 户籍迁出或身份变更:如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跨省就业。
不可停保的特殊情况
待遇享受期内:如住院费用未结算完毕或慢性病用药仍需报销。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线下办理步骤
- Step1: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参保地医保局。
- Step2:填写《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停保申请表》。
- Step3:确认无欠费后,经办机构出具《停保通知单》。
关键材料对比
材料类型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身份证明 身份证+离职证明 身份证+户口本 申请表 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 社区/村委会确认 生效时间 次月1日停保 缴费年度末自动终止
三、停保后续影响
待遇终止风险
- 3个月缓冲期:停保后90天内补缴可恢复待遇,逾期需重新等待期。
- 历史权益保留: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但住院报销权限立即失效。
再参保规则
职工转居民医保:需先停保职工医保,再按居民身份重新登记缴费。
黑龙江省医保政策强调个人权益衔接,停保前需评估医疗需求,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大病保障。建议通过12393热线或政务服务网查询实时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