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 缴费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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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河北省实施合同工养老保险制度算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历史可追溯至该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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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个人缴费部分(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当时河北省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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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缴费基数范围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统计社平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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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城居保)
- 缴费起始时间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农保)于2005年正式实施,河北省各地具体推广时间略有差异,但普遍晚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 覆盖范围
- 主要覆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户籍人员。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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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31日前依法确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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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曾于2020年8月18日启动当年缴费,显示灵活就业参保的灵活性。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缴费通知,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