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 计算基数 :
- 金华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是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后得到的月均值。
- 计算天数 :
-
正常生育:顺产的女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流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计算公式 :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小陈顺产,按公式计算,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98 ≈ 26133.33元。
再假设小张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她是顺产,那么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生育津贴 = 7500 ÷ 30 × 98 = 24500元。
注意事项
-
如果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若低于,则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算出应得的生育津贴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