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年龄、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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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及婴幼儿: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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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岁、60岁以下人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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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门诊: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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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年龄组在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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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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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 报销限额
- 个人/家庭累计报销限额为8万元/年,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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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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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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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0元/次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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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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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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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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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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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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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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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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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40万元/年,参保满4年且连续缴费可每年提高3000元,但累计提高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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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门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5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特殊病种(如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可额外报销60%,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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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例如655元/年(张先生)、355元/年(小孙)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上海医保政策,具体待遇以医保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