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不同的生育情况和医疗费用有所区别。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标准: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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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90天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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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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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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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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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满24周岁及以上,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生育津贴在90天基础上增加44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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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支付2000元,难产支付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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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支付300元,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支付5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支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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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00元。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包括符合规定的各种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男职工假期津贴 :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天护理假工资。护理假工资以本人月缴费基数计发,护理假工资=(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基数30天)×10天。
综上所述,内蒙古的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以及男职工假期津贴等。具体的报销金额和比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职工在生育前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