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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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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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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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每次先行自费80元,剩余费用按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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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产前检查 :参照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 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 :
- 46种慢特病 :不设起付标准,统一按70%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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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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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类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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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二类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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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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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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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 :报销比例与省内就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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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住院 :报销比例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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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住院 :报销比例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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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 :报销比例下降15%。
- 大病保险政策 :
- 累计报销超过7万元 :超出部分按75%报销。
- 其他特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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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 :特药按70%报销,其他药品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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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低保人员按30%医疗救助。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山西省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慢性病和异地就医的患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