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元
天津医保门特(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上限为 18万元 。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如果同时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以上门特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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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职工在职或退休起付报销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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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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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下(含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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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
因此,天津医保门特的报销上限为18万元,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保患者在治疗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