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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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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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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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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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具体报销水平请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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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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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
- 报销时医保支付比例降低20%。
- 异地就医执行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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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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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 门诊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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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门诊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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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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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门诊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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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运城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是否办理备案手续有所不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不降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水平,具体比例需咨询参保地。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将降低20%。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