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珠海社保门诊 可以 报销。根据珠海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
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其中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提高到75%),个人自付30%。
-
经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 门诊特定病种 :
- 中额费用门诊病种和高额费用门诊病种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相关政策规定。
- 门诊共济政策 :
-
职工参保人签约1家门诊统筹定点后,可再选定2家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其中1家为专科医院、中医院或二级及以下医院(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除外),不可同时选定2家三级综合医院。
-
参保人选择门诊共济定点医院后,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合计3500元/年(含个人自付部分)。
建议参保人及时选定自己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并了解相关报销政策和流程,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