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生育津贴报销要求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 职工所在单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且职工参保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缴费时间要求
- 生育或手术前用人单位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待遇领取时仍在参保状态。
- 生育/手术要求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报销范围
- 生育津贴
- 按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 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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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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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与营养补助合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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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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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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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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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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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
三、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保险缴费证明等。
- 待遇计算
- 生育津贴=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 申请与拨付
- 通过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基金审核后按月拨付至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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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参保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标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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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调整 :若职工产假期间工资高于计发基数,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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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失业女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部分和营养补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连云港生育保险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