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支出,具体如下:
一、家庭共济政策的核心内容
- 使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以及购买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 操作方式
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的“共济账户”功能,参保人可自助完成家庭成员身份绑定,绑定后被绑定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使用账户资金。
- 账户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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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优先使用账户余额,若账户不足则按顺序使用其他绑定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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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仅限单向流动(如父母使用子女账户),解除绑定关系需通过公众号办理。
二、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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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家庭成员需为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授权家长须为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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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不能同时享受其他医保报销待遇(如职工医保报销与个人账户共济不可叠加)。
- 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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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含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门诊共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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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支付住院费用或大额医疗费用,仅限个人自付部分。
- 法律与合规
- 该政策属于医保个人账户的合理使用机制,不涉及违规操作。
三、政策意义
此次家庭共济政策的实施,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减轻了参保家庭医疗负担,是医保制度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综上,在符合参保条件和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大连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家人的合规医疗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