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转移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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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终止参保手续,新单位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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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跨统筹地区流动时,需先中止原参保地医保,再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
- 转移时效
- 职工医保转移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同步处理。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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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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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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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 单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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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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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 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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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终止参保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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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机构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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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接收函、参保人员材料及转出地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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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机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及参保关系接续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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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材料要求与跨省转移一致,可通过黑龙江个人网厅或单位网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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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关注两地医保政策差异,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额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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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职工医保转移后,原居民医保待遇将暂停,需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五、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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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个人网厅(https://ggfw.hljyb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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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公众号(如“津医保”“浙里办公众号”)
- 线下办理
- 转出地或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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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通过黑龙江医保官方APP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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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欠费或参保异常记录,需先处理完毕再申请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黑龙江医保转移手续,确保医疗保障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