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档医保的报销情况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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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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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一级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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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二级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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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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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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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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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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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 其他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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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用材料(单价1000元以上):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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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最高支付金额为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的第一档(目前为37元)。
综上所述,深圳三档医保在普通门诊的报销上限为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是否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急诊抢救等情况有所不同,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此外,对于特殊医用材料和床位费也有一定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