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以 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政策依据如下:
- 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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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济,共济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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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 操作方式 :
- 参保人及被共济人可以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激活医保钱包,并通过“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 试点情况 :
- 目前已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11个省份的81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操作便捷,只需通过“医保钱包”功能模块进行激活和转账即可。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所在省份的政策和操作指南,以便顺利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跨省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