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的地点和流程如下:
- 医院直接报销 :
- 在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无需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 出院后报销 :
- 如果是在其他医院就医,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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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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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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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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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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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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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 时间限制 :
- 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时间限制一般为参保人结束治疗后的6个月以内,携带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即可。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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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是在患者就诊医院窗口或者新农合结算科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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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及其他有关证明,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综上所述,新农合二次报销可以通过以下地点和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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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报销 :在二甲医院或定点医院就医时,由医院垫付并自动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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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报销 :在其他医院就医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
建议您根据就医地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