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档医保的报销情况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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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分别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按90%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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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每位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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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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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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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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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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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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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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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最高支付金额为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的第一档(目前为37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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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超过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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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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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未办理转诊、备案的,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
综上所述,深圳三档医保在普通门诊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有所不同,最高可达75%。此外,对于特殊医用材料和床位费也有一定的报销政策。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