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起付线,2500元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
甘肃省省直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规定了年度累计起付标准、支付限额以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确保参保人员在享受门诊医疗服务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
(一)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00元 ,即参保人员在一年内需先自行承担200元的医疗费用后,超出部分方可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支付限额为2500元 ,意味着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对每位参保人员门诊费用的最高补偿额度为2500元。
项目 | 标准 |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 200元 |
支付限额 | 2500元 |
(二)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对比
-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表明其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统筹基金将承担60%的费用。
-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 ,相较在职职工更高,体现了对退休群体医疗保障的支持。
参保类型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在职职工 | 60% |
退休人员 | 65% |
(三)适用范围及使用方式
- 门诊统筹适用于甘肃省省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涵盖在职和退休人员。
- 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享受报销待遇,无需先行垫付全部费用。
- 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允许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使用账户余额支付门诊费用。
甘肃省省直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通过设定合理的起付线、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同时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医疗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