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4元/月/8%/364.52元/月
昆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4494元/月,缴费比例8%,每月需缴纳医保费用364.52元(包含大额共济基金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4042元/月,缴费方式包括委托银行扣款、银行柜面缴费和线上缴费三种,每月21日-26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日。
一、参保对象与办理条件
参保范围昆山灵活就业医保适用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还包括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苏州市户籍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常住人员(包括省内户籍人员、外省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港澳台往来大陆通行证、居住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如需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办理渠道线下办理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区镇行政审批局医保经办窗口或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二楼;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登录或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或灵活就业暂停参保操作。
二、缴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与比例2024年1月起,昆山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为4494元/月(下限),上限为24042元/月,缴费比例为8%,其中包含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每人每月5元,医保参保费用为364.52元/月。
缴费项目缴费基数(元/月)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元/月)基本医疗保险
4494
7%
314.58
大额共济基金
-
-
5.00
合计
4494
8%
364.52
缴费时间安排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自2021年10月起由税务部门征收,每月21日-26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日,批量扣款在此期间进行2次。参保人员如需当月暂停扣缴医疗保险费,须于20日(含)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21日起申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的,默认当月须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方式选择 税务部门提供三种缴费方式: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经办银行柜面缴费和线上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税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进行医保缴纳,或到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农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通过签约银行柜面缴费。线上缴费还包括江苏税务APP、支付宝、微信、云闪付APP等渠道。
缴费方式操作渠道注意事项委托银行扣款
农业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每月20日24:00前存入足额保费
银行柜面缴费
指定银行网点
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凭证
线上缴费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微信、云闪付APP
实时到账,可查询缴费记录
三、待遇享受与退休政策
待遇等待期规定 首次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自缴费次月起算。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但不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不可使用。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以后重新缴费的,再次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连续参保优惠政策 在本市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由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可正常享受待遇。在本市参加用人单位缴费的职工医保(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缴纳医保费),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参保人员以个人身份补足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视作连续参保,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退休医保政策 参加职工医保的本省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年限的(最低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按规定一次性趸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非本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的缴费年限需达到上述要求。
参保类型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要求退休后待遇本省户籍男性
25年
江苏省内10年
不再缴费,享受退休待遇
本省户籍女性
20年
江苏省内10年
不再缴费,享受退休待遇
非本省户籍
同上
同上
同上
昆山灵活就业医保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缴费标准合理,缴费方式便捷,待遇保障全面,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费,确保医疗保障权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合理规划个人医保缴费,为健康生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