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医保生孩子的报销金额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 生育津贴 :
-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例如,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为158天,则生育津贴为7000÷30×158 = 36866.67元。
- 产前检查费用 :
- 孕20周至分娩前,产前检查费用按人头付费,单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600元,多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700元。
- 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 :
- 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例如,某职工在二级医院住院分娩总费用为8000元,医保范围内费用为6500元,起付标准500元需自付,剩余6000元由医保基金支付88%,即5280元,个人自付720元。
- 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 :
- 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也按照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
- 其他费用 :
- 生育住院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8%,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
综合以上信息,长沙职工医保生孩子的报销金额包括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等。具体报销金额和比例根据个人情况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生育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