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5%。
-
高血压、糖尿病相关药物治疗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不低于150元。
- 慢特病门诊 :
-
省内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
-
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年度起付线按一次计算。
- 住院报销 :
-
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
-
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
-
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
在省外医院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大病报销 :
-
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费用在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费用在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
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在1-2万元内,省内最高限额为20-30万元,省外最高限额为15-20万元。
- 其他特殊群体 :
- 持残疾人证的7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凭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单次报销限额为3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或安徽省财政厅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