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医保(门诊慢特病)与职工统筹(普通门诊统筹) 没有冲突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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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可以分别签约不同的医疗机构,且两者单独计算限额和报销,不会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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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笔费用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即同一笔医疗费用不能既通过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又通过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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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和“双通道”谈判药品待遇也可以分别享受,需要分别开具处方和结算。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可以并行不悖,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门诊待遇,但需注意费用不能重复报销。建议在就诊时分别开具处方并结算,以确保正确享受各项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