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医保转移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 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出具异地参保凭证 :
- 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 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 转入手续 :
- 有接收单位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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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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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资料,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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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转入地,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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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
- 无接收单位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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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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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资料,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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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录入手续 :
-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一个月后,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建议在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