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实际报销350元。
- “两病”门诊 :
- “两病”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
- 门诊慢特病 :
-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41种特殊病种待遇。
- 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 :
- 符合办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患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报销60%,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待遇 :
- 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市内三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80%,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省级或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
- 大病保险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补偿524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补偿4381元,最高补偿76263元。补偿后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达到59%。
- 特殊门诊 :
- 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等2种疾病的特殊门诊医疗待遇,提高到一个年度内发生的30000元以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70%。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待遇,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