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的年度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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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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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或更低等级的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5%(特定药物如降压和降糖药物为60%)。高血压年度最高可报销260元,Ⅰ型糖尿病可报销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每年360元。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统一为60%。在一级医院看门诊,每次需自费80元,超出部分按45%报销。孕产妇的产前检查费用参照上述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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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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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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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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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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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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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 其他特定门诊 :
- 46种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统一按70%比例报销,并参照住院管理,按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山西省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并鼓励更多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购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