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如下:
- 绑定与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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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下,完成与使用人关系的绑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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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人年满16周岁,需要使用人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中,点击“同意”按钮进行人脸识别,同意接受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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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人是16周岁以下,邀请后可直接进入家庭成员组。
- 账户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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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组下的成员可相互绑定账户,并授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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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账户时,需填写相应信息,包括授权金额,并提交申请。
- 使用共济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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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药费用时,先扣款参保人自己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如果个人账户金额不足,才会使用共济账户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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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双方必须为疆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跨省共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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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医保进一步拓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实现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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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即便参与共济的家人在外地,只要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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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家庭成员信息准确 :在绑定账户和授权金额时,确保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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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使用顺序 :在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时,先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再使用共济账户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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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信息 :如有家庭成员信息变动,应及时在医保服务平台上更新,以确保共济功能的正常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充分利用新疆医保共济账户的功能,为家庭成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