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甘肃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明确规定,共济人 仅能将其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省内 正常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省外的家庭成员无法享受甘肃省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待遇 。
(一)甘肃省医保家庭共济政策适用范围
共济对象限定为省内参保人员
甘肃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与其配偶、父母、子女 共享使用,但前提是这些家庭成员也必须是甘肃省内的医保参保人员 。若家属在省外参保,则不在共济范围内。就医与购药地点限制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绑定家庭成员在甘肃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就诊时产生的自付部分费用,也可用于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等支出。跨统筹区不等于跨省共济
尽管政策允许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在省内不同统筹区使用 ,例如从兰州市到天水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扩展至省外地区 。共济使用范围仍以甘肃省行政区域为限 。
(二)共济账户使用条件与流程对比表
对比项目 | 省内家属共济 | 省外家属共济 |
|---|---|---|
是否支持 | ✅ 是 | ❌ 否 |
共济人要求 | 甘肃省职工医保参保者 | 不予支持 |
被共济人要求 | 甘肃省医保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 | 非甘肃省医保参保者不予支持 |
使用场景 | 定点医院就诊、药店购药 | 不支持 |
绑定流程 | 医保平台线上绑定 | 无需绑定/无效 |
支付范围 | 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不适用 |
(三)相关政策延伸说明
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根据《甘肃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门诊统筹年度起付线为200元 ,在职职工支付限额为2500元 ,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65% 。该待遇同样适用于省内医疗机构,并不覆盖省外。未来是否可能扩展至省外?
当前政策尚未提及关于省外家庭成员纳入共济范围 的具体安排。如需实现跨省共济,须等待国家层面或省级医保部门出台新的统一协调政策。
甘肃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目前仅限于省内参保的家庭成员之间使用,无法用于省外亲属 。对于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建议关注备案异地就医等相关政策,以确保医疗保障权益的最大化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