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根据《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于无法认定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合规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 40% ,年度封顶3万元,并且不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对于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情况,统一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 40% ,保底报销比例20%。
如果您在合肥的定点医疗机构(非省级)住院,并且符合上述转诊备案条件,您的报销比例将是40%。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