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
新农合门诊的报销地点主要是在 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来说,报销地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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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费用能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不低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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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一级医院(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时,起付线是20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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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普通居民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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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报销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的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也会越高,但会有一定的额度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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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 :在这些地方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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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应先确认自己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如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等)到这些机构进行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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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限额,以便更好地利用新农合报销政策。